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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已在9月21日發函,將 #天外天劇場 指定為暫定古蹟的日期自10月2日起再延長半年,但時至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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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已在9月21日發函,將 #天外天劇場 指定為暫定古蹟的日期自10月2日起再延長半年,但時至今日,盧市府依然沒有任何態度。
 
天外天涉及私人產權,既然盧市府可以為了交通與發展花費7點多億打通大智路,為了城市文化的百年大計,我認為主動協議價購天外天劇場應該也是可行的路徑。
 
大智路已打通,台中車站周遭發展潛力十足。天外天劇場距離車站行走距離僅270公尺,現在又具備相當知名度,無論其未來是否被認定為文資,若能夠好好的保存活化,勢必會成為城市一大亮點,帶動地方發展。
 
舉例來說,位於西區的 #審計新村 也不具備文資身份,但經整修活化後,已成為舊城區著名地標,不論平日假日都有滿滿人潮。
 
保存文化與歷史景觀,首長的態度與意志很重要。若有心要保存,除走文資一途外,容積移轉、地主請求徵收、協議價購、換地等方式都是可以評估的,過去在文資法制定前亦有摘星山莊的先例。之前就有在地文史團體發起一人一萬湊足三億買下天外天劇場的活動,雖執行困難度極高,但已展現公民社會對於天外天建築保存的高度決心。
 
我在質詢時問盧秀燕市長,她是否想要保留天外天劇場?盧市長僅表示文化部已介入,尊重及樂見。
 
很遺憾,盧秀燕市長依然不願意表態。想要的政績就砸大錢,不想做的事情就推給中央,對於文化資產的保存總是沒有積極的作為,如何擔當的起「文化城」的大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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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員 . 黃國書立委服務處執行長 台灣中社副秘書長 楊逵文教協會常務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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